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双年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7
发布人: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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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室协字[2022]7号 

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双年展的通知

各盟市室内装饰协会、会员单位,各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现将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双年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协会。

协办单位:各盟市室内装饰协会

各大专院校

二、展览主题

“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设计双年展”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协会于1998年创办,历经 20 多年精心培育的标志性品牌活动。本届展览以“设计与教育•当下与未来”为主题,旨在推动新时代、新理念、新创意下的工作生活与设计实践相融合、行业趋势与设计教育相衔接。希望引导广大室内设计从业者注重设计、教育与历史、社会、文化、科技、产业、经济、艺术、环境等的融合创新,通过题材、内容、形式、手法、技术的创新,在智能化的大趋势下把绿色、健康、人文理念贯穿设计创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设计作品思想的穿透力、形式的创造力、设计意境的感染力。

三、展品报送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4日止;

       展品评奖时间:2022年11月;

       展品展览时间:2022年12月。

四、参展事项

(一)全区凡从事室内装饰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集体创作的作品必须标明主持设计人员)。我区室内装饰行业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积极参展。

(二)设计作品评选范围:

1、办公空间类室内装饰工程实例或创意;

2、商业服务空间类室内装饰工程实例或创意(如金融、邮电通讯、商场、会展、酒店、饭店等室内装饰空间);

3、文体娱乐空间类室内装饰工程实例或创意(如学校、博物馆、科研、体育运动场所、棋牌、KTV等室内装饰工程);

4、家居空间类室内装饰工程实例或创意(如住宅小区、公寓、单体住宅等室内装饰工程)。

上述范围内包括新建工程或改造工程,参赛作者可报送作品总体设计案例,也可报送总体设计案例中最具代表性单一功能空间设计案例(如:家居空间室内装饰设计总体方案中的客厅设计、酒店空间室内装饰设计中的大堂设计及办公空间室内装饰设计中的会议室设计等)。上述“实例”是指已完成工程,“创意”是指未实施的设计方案。

(三)参展作品限于2020年(含2020年)以后的已完成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或未实施的创意设计作品。

(四)各盟市企业参展作品报送当地协会,由当地协会组织评委进行优秀作品评选(评选出报送作品总数的30%的优秀作品),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由各盟市协会统一登记注明奖项后报送至内蒙古室内装饰协会参加全区大展。

(五)各大专院校参展作品,由本校组织优秀作品自评,每校评选出10幅(套)优秀作品,统一登记注明奖项后报送至内蒙古室内装饰协会参加全区大展。

五、展品要求

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双年展的展品要求:

1、参展的设计作品应包括效果图、实物照片、设计方案的平立顶布局图等。

2、排版设计

(1)规格为900mm×1200mm(一律竖版)。

(2)标题及文字说明位置自定,板面文字应规范,设计意图说明不超过200字、WORD或WPS格式,3号以下黑体字,突出说明设计理念、风格、选材、适用领域。

(3)版面上方宽度80mm处打“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双年展”标识。

(4)图角规格为60mm×160mm,一律置于图板右下角,图角要求的信息资料必须按规定提供。具体要求详见《参展图板规格与式样》(附件1)。图角填写不详的作品不予接收。

3、制作展示PPT

(1)作品以PPT文件格式提交(office PowerPoint或WPS可阅读版本)。

(2)标题及文字说明位置自定,板面文字应规范,设计意图说明不超过300字,突出说明设计理念、风格、选材、适用领域。

(3)PPT首页标题应有“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双年展”字样及作品名、作者。

(4)PPT文件排版、颜色,由作者自选。

4、参加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双年展的作品电子版资料以优盘的形式报送。

六、评奖办法

内蒙古室内装饰协会将成立全区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双年展评奖委员会,评委会将对各盟市协会上报优秀作品进行评选。

1、对工程类的参展作品评出金、银、铜奖;

2、对创意类的参展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

3、评出优秀奖若干名。

4、本次大展为突出室内装饰特有的环境艺术设计的特点,评奖时对参赛作品中“室内用品配套及陈设布置艺术设计”方面增加特殊分值。

获奖作品颁发全区室内装饰设计大展证书。

七、展出方式

全区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双年展获奖的优秀作品提倡以“网络展”的形式展出,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协会将优秀作品整理成电子版发放给各盟市协会、参展企业、学校。各盟市室内装饰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展出。

八、参展费用

    本届大展不收取参展费用。

九、相关事项

(一)各盟市协会及相关院校接到通知后应在文件规定时间内组织当地企业及院校师生报送设计作品,并进行优秀作品评选。

(二)盟市协会和相关院校应在10月14日前将参展作品报送内蒙古室内装饰协会。

(三)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协会后期将优秀的获奖作品编辑“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室内设计双年展·名人堂”作品集,并根据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组织对获奖作品进行交流学习。

送展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拉尔西路5号元和家居建材城A区四楼东面。

邮编:010050

联系人员:冬冬   王波

联系电话:0471-6309681     0471-6324029  

附件:参展图板规格与式样

      

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协会

                               二0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参展图板规格与式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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